张某某被冒充政府人员诈骗虚拟币保证金
【标题】张某某被冒充政府人员诈骗虚拟币保证金
【基本信息】张某某在某科技有限公司参与教育培训项目,因缴纳保证金遭遇诈骗,涉案金额约3.5万元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某电商平台联系某科技有限公司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对方以'政府合作项目'名义要求支付5000元保证金,称可享受补贴政策。张某某通过虚拟币平台转账后,对方先返还1000元诱导信任,后以'账户异常需多级拆分'为由要求继续转账。期间对方冒充政府工作人员通过屏幕共享功能展示虚假文件,最终卷款失联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政府合作背景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款项;公司辩称系自主商业交易,虚拟币转账属自愿行为,且已返还部分款项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电商平台聊天记录、虚拟币转账凭证及网站截图等证据。公司仅提供内部财务记录但无法说明资金去向。仲裁员重点审查资金多级拆分模式与账户异常情况,结合'先返小利'手段认定存在重大欺诈疑点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返还张某某2.8万元,驳回其余诉求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构成要件,结合《民法典》第148条欺诈行为效力规定,及《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25条关于虚假身份的禁止性规定
【分析启示】警惕以政府名义开展的虚拟币交易骗局,注意识别资金多级拆分等异常交易模式。建议通过正规金融机构进行大额支付,保留完整聊天记录和转账凭证。遭遇诈骗应及时向网信部门和公安机关报案,通过司法途径追索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