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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某被虚假APP诈骗3.5万元获支持

【标题】张某某被虚假APP诈骗3.5万元获支持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保健品诈骗纠纷诉至仲裁委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微信添加自称某市医疗养老中心负责人的账号,对方以'跨境投资养老项目'为名要求其缴纳保证金。张某某在未核实对方身份情况下,通过虚假APP完成约3.5万元微信转账操作。转账后发现该APP无法正常访问,且所谓'项目'系虚构,遂向公安机关报案并申请紧急止付。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对方冒充领导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资金;公司辩称系正常商业合作,认为张某某未核实资质导致损失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微信聊天记录、APP界面截图及转账凭证,公司仅提供内部会议纪要。经调查发现该公司未取得医疗养老资质,且资金流向涉及多笔跨境汇款,最终认定存在重大欺诈行为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返还全部款项并承担维权费用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及《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处理规则

【分析启示】高危人群应警惕冒充熟人领导的保健品骗局,发现资金异常流转应第一时间申请紧急止付。投资需核实企业资质,网络交易保留完整聊天记录和操作证据

分类:医疗养老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