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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政府人员骗取贷款资金快速转移被仲裁

【标题】冒充政府人员骗取贷款资金快速转移被仲裁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案由涉及医疗养老项目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某科技有限公司任职期间,发现公司以医疗养老为名推广假药,实际为虚构事实骗取客户贷款。公司员工李某等人冒充政府工作人员,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与客户进行资金往来,期间要求客户提供手机验证码并安排线下接触。公司利用教育培训场景作为掩护,伪造审批流程获取贷款约3.5万元,后通过多笔转账将资金转入关联账户。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利用虚假身份实施诈骗导致其受损,要求返还贷款及赔偿损失;公司辩称业务属正常经营活动,李某行为与公司无关,且贷款审批程序合规。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假药检测报告等电子数据,公司仅提供部分员工考勤记录。经核查,公司存在虚构医疗项目事实、伪造政府文件等行为,李某亦承认冒充身份获取验证码的细节。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存在欺诈行为,支持返还贷款本金及利息,但因张某某未能证明直接经济损失,赔偿金额按实际损失计算。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劳动法》第50条工资支付规定,《电子签名法》第十六条电子数据证据规则

【分析启示】警惕以医疗养老为名的虚假身份诈骗,保留聊天记录等电子证据,发现资金异常转移应及时报警。用人单位应规范审批流程,避免员工行为损害企业信用。

分类:医疗养老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