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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某婚恋平台遭遇虚假养老服务诈骗案

【标题】张某某婚恋平台遭遇虚假养老服务诈骗案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68岁退休老人;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从事养老产业推广业务。本案系因婚恋交友场景中遭遇医疗养老诈骗引发的民事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3月,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软件结识自称'医疗养生顾问'的李某某。对方以提供高端养老服务为由,诱导其下载伪造的某科技公司APP并缴纳会员费。期间通过伪造的体检报告和虚假养老项目宣传,骗取张某某信任。至2024年6月,张某某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向李某某账户转款约3.5万元后,发现所谓'养老项目'系虚构,遂向公安机关报案并申请仲裁。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某冒充公司员工实施诈骗,要求全额退款及赔偿;公司辩称与张某某无任何合同关系,认为其系自主交易,否认存在欺诈行为。争议焦点在于电子证据真实性认定及是否构成民事欺诈。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银行流水、聊天记录截图及虚假APP界面证据。公司对电子数据真实性提出质疑,但未能提供相反证据。仲裁员结合第三方支付平台交易明细及婚恋平台用户信息,确认李某某使用虚假身份实施诈骗的事实。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承担主要责任,退回张某某2.8万元本金,驳回其余赔偿请求。

【法律依据】1.《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2.《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法律后果;3.《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关于欺诈赔偿的规定;4.《民事诉讼法》第63条关于电子证据认定规则。

【分析启示】本案警示:婚恋交友场景中需警惕医疗养老诈骗,应通过官方渠道核实机构资质。建议老年人避免使用第三方支付平台进行大额交易,及时固定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电子证据。平台方应加强用户身份审核,司法机关需完善对虚假APP等新型诈骗手段的证据认定标准。

分类:医疗养老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