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误信冒充领导虚假APP被骗3.5万元
【标题】老年人误信冒充领导虚假APP被骗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65岁)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网络购物合同纠纷诉至仲裁委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购物平台购买价值约3.5万元的保健品。次日收到自称公司总经理的短信,称因平台手续费过高要求转账至指定虚拟钱包。张某某未核实对方身份,通过某虚假APP完成虚拟币转账后发现对方失联,遂向平台调取交易记录并报警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合同诈骗,应全额赔偿损失;公司辩称已尽告知义务,且短信发送者身份无法核实,认为张某某未尽审慎义务导致损失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平台调取APP注册信息及交易流水,确认是否存在虚假账号。张某某提交短信截图及转账凭证,公司申请调取聊天记录但未提供有效证据。仲裁委认定虚假APP与公司无关联,但公司未明确告知交易风险存在过错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赔偿张某某损失的70%,即约2.45万元,驳回其余诉求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民法典》第148条欺诈行为效力条款,结合《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15条对交易风险的提示义务
【分析启示】本案警示老年群体需警惕'高收益低风险'话术诱导,面对'冒充领导'要求应通过官方渠道核实。平台方需强化APP实名认证,企业应明确告知交易风险,避免因信息不对称导致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