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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投资老师诱导转账骗走3.5万元

【标题】冒充投资老师诱导转账骗走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婚恋平台交友引发的诈骗纠纷案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软件结识自称金融顾问的李某。对方以征信修复为由,诱导其在某科技有限公司注册会员并缴纳培训费用。李某通过短信发送虚假投资方案,要求下载自建APP进行操作。张某某分三次通过支付宝转账共计约3.5万元后,发现李某使用虚假身份信息且公司未提供正规服务,遂向平台举报并申请仲裁。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冒充投资老师实施诈骗,要求全额退款;公司辩称系用户自主操作,且已提供培训服务。双方对李某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及服务是否存在欺诈存在重大分歧。

【仲裁过程】仲裁过程中,张某某提交了与李某的聊天记录、支付宝转账凭证及APP注册界面截图。公司仅提供会员系统后台数据,无法说明李某权限来源。仲裁委委托第三方鉴定聊天记录真实性,确认李某使用伪造的金融从业资格证头像。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未履行身份审核义务,李某虚构投资顾问身份构成诈骗,但张某某未核实资质导致损失扩大。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及《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民事行为的条款,结合《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第17条关于平台审核义务的要求。

【分析启示】婚恋交友场景中需警惕伪装专业身份的诈骗手段,遭遇诱导投资应立即终止交易并保留证据。平台需完善用户身份核验机制,避免成为犯罪工具。

分类:婚恋交友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