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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冒充身份骗取钱财获赔偿

【标题】婚恋平台冒充身份骗取钱财获赔偿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个体经营者,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婚恋交友APP遭遇诈骗,涉案金额约3.5万元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婚恋交友APP上结识自称企业家的李某,对方以投资理财为名诱导其多次转账。期间李某要求提供身份证号、银行卡密码等个人信息,后以'账户异常'为由消失。张某某发现被骗后保存聊天记录截图、转账凭证等电子证据,但因未及时报警导致部分证据链中断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平台未审核用户身份导致被骗,要求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平台方辩称已履行基本审核义务,且诈骗行为系个人实施,与平台无直接关联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时,张某某提交了APP内聊天记录截图、第三方支付平台转账凭证及账号异常截图。平台方对电子证据真实性提出质疑,申请技术鉴定。经核查,聊天记录时间戳完整,转账记录与平台数据吻合,但未发现平台主动审核的证据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平台未尽实名认证核查义务,对用户身份真实性审查不到位,酌情支持部分赔偿请求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195条:网络服务提供者未尽合理注意义务,造成用户损害的应承担相应责任;《民事诉讼法》第72条:电子数据作为证据需具备完整性、合法性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应强化用户身份核验机制,用户需提高警惕避免泄露敏感信息,遭遇诈骗应及时报警并固定电子证据。第三方支付平台对异常交易应建立预警机制,协助追回被骗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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