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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用户遭冒充客服诈骗损失3.5万

【标题】投资用户遭冒充客服诈骗损失3.5万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网络投资纠纷案,案由为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某购物平台进行投资时,通过QQ联系自称平台客服的人员。对方以贷款征信需刷流水为由,要求其向指定第三方支付账户充值约3.5万元。张某某按指示操作后发现无法提现,遂报警。警方调查发现该QQ号与某科技有限公司无关联,公司亦未参与相关操作。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虚构事实、伪造安全账户诱导充值的诈骗行为;公司称仅提供平台信息未参与充值操作,且张某某未核实对方身份导致损失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QQ聊天记录截图、第三方支付流水及平台投诉记录。公司仅提供与平台的普通合作合同。仲裁员重点审查了资金流向与虚构事实的关联性,发现公司未对异常转账行为进行有效阻拦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需承担主要赔偿责任,退还张某某充值款项2.8万元,剩余部分因证据不足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以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方法骗取财物,数额较大构成犯罪;《民事诉讼法》第64条关于举证责任的规定

【分析启示】网络投资需警惕安全账户陷阱,建议保存完整聊天记录与转账凭证。平台应完善实名认证机制,企业需核实合作方资质,避免因第三方支付漏洞导致纠纷

分类:贷款征信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