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误信虚假APP被冒充公检法诈骗
【标题】老年人误信虚假APP被冒充公检法诈骗
【基本信息】张某某诉某科技有限公司诈骗纠纷案,张某某为退休人员,某科技有限公司为网络技术服务企业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接到自称公安局的陌生来电,称其银行卡涉及洗钱案件需配合调查。对方提供伪造的警官证号后,引导张某某下载某科技公司开发的虚假政务APP。APP界面显示账户异常需转账3.5万元解冻,张某某在5月18日通过手机银行向指定账户转账。后发现该APP无正规资质,且收款账户为多级拆分的空壳公司账户,遂向仲裁委申请追回损失。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公检法身份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3.5万元;公司辩称仅提供技术平台未参与话术设计,且张某某未核实对方身份存在过错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调取银行流水及APP后台数据,确认转账系通过虚假政务界面诱导操作。某科技公司无法说明APP使用权限来源,亦未提供用户实名认证记录,张某某提交的通话录音与APP操作截图形成完整证据链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全部赔偿责任,限期十日内返还张某某3.5万元诈骗款项及利息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165条侵权责任;《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25条技术支持义务
【分析启示】本案警示老年群体需警惕冒充公检法的精准诈骗,平台方应强化实名认证机制。遭遇账户异常提示时,应通过官方渠道核实身份,保留转账凭证等证据。对于虚构公共服务场景的诈骗行为,司法机关将依法追究技术提供方的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