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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冒充老师诱导转账被追责

【标题】婚恋平台冒充老师诱导转账被追责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婚恋交友平台诈骗纠纷案,案由涉及虚假身份诱导转账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某婚恋交友平台添加自称金融投资顾问的李某为好友。李某以提供教育培训机会为名,声称可协助获取高额回报,诱导张某某通过信用卡向其指定的安全账户转账约3.5万元。张某某发现对方身份造假后,多次要求平台介入,但公司以'交易已脱离平台'为由拒绝配合,导致错过公安机关紧急止付窗口。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虚假宣传及未履行平台监管责任,要求全额退款;公司则称李某系自主注册用户,平台仅提供交友服务,否认存在诈骗行为及监管过失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公司调取平台后台信息,发现李某账号存在异常登录记录。张某某提交网站截图证明对方虚构资质,公司未能出示有效反证。仲裁过程中,公司承认未及时核查用户资质,但主张部分款项已用于'教育培训项目'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承担70%责任,返还约2.45万元,剩余部分因无法证明实际用途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165条侵权责任条款、《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30条平台审核义务

【分析启示】婚恋交友平台需强化用户身份核验,发现异常交易应第一时间冻结账户。投资者应通过正规金融机构进行大额支付,发现被骗后及时保存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注意诈骗案件48小时紧急止付时效

分类:商业交易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