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QQ冒充领导假药诈骗案
【标题】老年人QQ冒充领导假药诈骗案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案由涉及虚假平台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QQ群接触到自称是某养老机构负责人的陌生人,对方以医疗养老项目为名推荐高收益理财产品。在未核实身份的情况下,张某某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向某科技有限公司账户充值约3.5万元,后发现该平台实际销售假药且无真实养老项目。因未及时保存交易凭证,导致资金流向难以完整追溯。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被冒充领导的陌生人以虚构养老医疗项目诱导充值,构成诈骗;公司辩称系正常网络购物交易,且已提供部分服务,否认存在欺诈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调取QQ聊天记录、网站截图等证据,公司未能出示平台运营资质证明。申请人提交的第三方支付流水显示资金转入虚假平台账户,但因报案延迟导致部分证据时效性存疑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返还充值款2.8万元,驳回其他诉求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认定标准
【分析启示】老年人应警惕高收益投资陷阱,核实平台资质和对方身份。遭遇诈骗应及时保存证据,避免因拖延导致维权困难。第三方支付平台有义务配合资金流向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