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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虚假培训冒充公检法扫码诈骗案

【标题】婚恋平台虚假培训冒充公检法扫码诈骗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遭遇某科技有限公司虚假教育培训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婚恋平台结识自称教育顾问的李某,被推荐至某科技有限公司的虚假教育培训项目。李某伪造公检法人员身份,以涉嫌犯罪需缴纳保证金为由,要求张某某通过二维码支付课程费。张某某在未核实资质情况下,使用信用卡转账约3.5万元至指定账户。后发现该公司无办学资质且APP已封停,立即向警方报案但已超时效。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被虚假培训机构诈骗要求全额退款;公司称系自愿交易且已提供服务,否认诈骗行为。争议焦点在于李某身份真实性、转账凭证有效性及涉案金额认定标准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张某某信用卡消费记录、APP封停通知及聊天记录,确认李某使用虚假身份实施诈骗。公司未能提供有效服务凭证,且虚假APP运营方已被平台封禁,庭审中认可张某某证据链完整性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退还培训费用并赔偿维权损失,认定诈骗金额为实际转账3.5万元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12条欺诈行为效力;《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惩罚性赔偿

【分析启示】网络交易需核实资质及身份真实性,遭遇冒充公检法诈骗应立即冻结资金并报警。维权时需保存转账凭证、聊天记录等电子证据,但超期报案可能影响赔偿金额

分类:教育培训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