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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被虚假培训退费骗局骗3.5万元

【标题】大学生被虚假培训退费骗局骗3.5万元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高校学生,被某科技有限公司以征信修复为名实施诈骗,涉案金额约3.5万元,案发于2024年某月。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校园周边线下宣传单引导下下载某科技有限公司推广的虚假APP,对方以可快速修复征信为由要求支付培训费。张某某通过微信转账支付约3.5万元后,被要求开启屏幕共享进行所谓'操作演示'。后经核实,该APP系伪造,公司未实际提供服务,且资金通过第三方平台跨境转移。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存在真实交易要求全额退款,公司辩称其已提供咨询服务,且要求屏幕共享属于正常操作流程。双方对是否存在实际服务及资金用途产生重大分歧。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进行证据交换,张某某提交微信转账记录、虚假APP界面截图及屏幕共享请求截图。公司仅提供内部培训材料,未能说明资金去向。仲裁员结合资金跨境流转痕迹及APP伪造证据,认定公司存在欺诈行为。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公司退还张某某培训费用约3.5万元,并承担微信转账手续费损失。同时认定公司需就虚假宣传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第5条诚信原则;《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28条

【分析启示】

分类:教育培训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