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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中奖骗局遭虚假机构骗钱

【标题】老人中奖骗局遭虚假机构骗钱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72岁退休人员,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存在教育培训诈骗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社交平台结识自称'李女士'的婚恋对象,对方以中奖名义诱导其缴纳3.5万元培训费用。通过QQ联系的'某教育中心'要求将款项转入对公账户,后以课程资源不足为由拒绝退还。张某某在某市老年大学报名时发现该机构无办学资质,监控视频显示其办公场所与转账账户不符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对方虚构中奖信息构成诈骗,公司辩称系商业合作纠纷。核心争议在于是否存在虚构事实骗取财物行为及证据链完整性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三次质证,张某某提交QQ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监控视频,公司提供所谓'合作合同'及内部财务记录。经调查发现资金流向涉及多个关联账户,但无法追溯至具体诈骗行为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退还1.8万元培训费用,驳回其余诉求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认定标准;《民法典》第148条欺诈行为效力规定;最高法关于证据链完整性的司法解释

【分析启示】老年人应警惕'中奖+培训'复合骗局,核实机构资质时注意营业执照与实际办公地一致性。维权需保存完整通讯记录和资金流向证据,平台应加强虚拟账户监管

分类:教育培训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