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冒充银行人员诈骗充值款
【标题】婚恋平台冒充银行人员诈骗充值款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平台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建立关系,后被对方以虚假购物为名实施诈骗,涉案金额约3.5万元。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婚恋交友平台结识自称某银行客户经理的李某。李某以'内部优惠购物'为由,诱导张某某通过银行卡转账支付'保证金',并伪造购物订单截图。在取得张某某信任后,李某要求其多次充值入金累计约3.5万元,后以'系统升级''订单异常'等借口拒不退款。张某某发现李某实为某科技有限公司财务人员,且对方手机号与银行官方号码存在精准信息诈骗特征。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冒充金融机构人员实施精准诈骗,要求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公司辩称李某为个人行为,且已通过多级拆分方式将资金转移,无法证明资金流向与公司关联。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了与李某的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伪造订单截图。公司虽提供内部财务流程说明,但未能解释李某如何获取张某某的银行卡信息。仲裁员通过资金流向追踪发现,部分转账金额最终进入公司关联账户。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李某利用婚恋交友平台实施精准信息诈骗,公司因未履行资质审核义务需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判令公司返还张某某2.8万元损失。
【法律依据】根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民法典》第1195条网络服务提供者侵权责任条款,结合《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相关司法解释。
【分析启示】婚恋交友平台需强化用户身份核验,发现冒充金融机构人员诈骗应及时冻结账户并报警。受害人应保留完整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对方身份异常证据,通过资金流向追踪锁定诈骗链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