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业人员遭冒充客服诈骗3.5万元
【标题】待业人员遭冒充客服诈骗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网络购物纠纷案,张某某为待业人员,涉案金额约3.5万元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二手平台购买电子产品,交易过程中被自称客服的陌生电话联系。对方以商品质量问题为由诱导其脱离平台进行虚拟币转账,承诺全额退款。张某某未核实对方身份即通过虚拟货币平台转出3.5万元,后发现账户被盗用,资金被快速转移至境外无法追回。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对方冒充客服实施诈骗,要求全额退款;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交易系双方自愿,且未收到款项,否认存在诈骗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了通话录音、聊天记录及虚拟货币支付凭证,公司仅提供平台交易记录。仲裁员调取了虚拟币转账流水及平台后台数据,确认交易存在异常资金流向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为存在冒用身份实施诈骗的嫌疑,但因虚拟币属性特殊,判决公司返还部分款项并承担相应责任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欺诈赔偿条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虚拟货币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
【分析启示】警惕陌生电话诱导脱离正规平台交易,保留完整聊天记录和支付凭证。虚拟货币交易需谨慎,建议优先选择平台官方渠道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