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冒充客服诈骗婚恋用户3.5万元案
【标题】微信冒充客服诈骗婚恋用户3.5万元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认识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因生活服务纠纷引发网络诈骗争议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婚恋平台结识自称某科技有限公司客服的李某。对方以办理家政服务为由,要求张某某通过微信转账约3.5万元费用。张某某在未核实身份情况下,使用网贷提现后转账至指定账户。后发现该账户并非公司官方账户,且李某要求屏幕共享操作,行为异常,遂报警。公安机关查明李某冒充客服人员实施诈骗,但公司未及时核实收款账户信息。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管理过失导致诈骗发生,公司则称已尽到平台审核义务且未直接参与诈骗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微信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网贷提现记录。公司辩称李某为个人行为且账户信息已核实。经审查,公司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账户审核流程合规,也未及时阻断异常转账操作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未尽到合理审核义务,裁决追缴违法所得2.8万元并赔偿张某某损失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民法典》第1195条网络服务提供者侵权责任条款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需强化实名认证与账户监管,用户应警惕非官方渠道缴费要求,发现异常应及时保留证据并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