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用户遭家政公司骗取验证码
【标题】网购用户遭家政公司骗取验证码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为某市网购用户,被某科技有限公司以家政服务名义诱导转账,引发诈骗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开发的家政服务APP预约保洁服务。客服人员以'高收益低风险'为由,诱导其添加微信进行所谓'内部结算',要求提供信用卡支付信息及手机验证码。在完成约3.5万元转账后,张某某发现APP内服务订单从未生效,且对方以'资金多级拆分'为借口拒绝退款。期间对方曾要求其开启屏幕共享功能,声称需核实账户信息,后失联。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服务项目骗取验证码及资金,要求全额退款;公司辩称双方系自愿交易,转账行为属于个人操作失误,且未签订正式合同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微信聊天记录、APP界面截图及转账凭证。公司仅提供内部财务记录,未能证明服务真实履行。仲裁员要求公司解释资金多级拆分机制,其代理人以'业务流程复杂'为由模糊应对,未提供完整证据链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存在诱导提供验证码及虚构服务项目行为,但因张某某未签订书面合同且部分转账行为存在自主性,判令公司返还70%款项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法律后果;《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关于欺诈赔偿的规定
【分析启示】警惕网络招聘中要求共享屏幕、索取验证码等异常操作;对'高收益低风险'项目应审慎核实资质;电子证据需完整保存聊天记录、截图等关键信息;建议通过正规平台签订服务合同规避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