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婚恋交友诈骗诱导微信转账要求封停账号

婚恋交友诈骗诱导微信转账要求封停账号

【标题】婚恋交友诈骗诱导微信转账要求封停账号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婚恋平台诈骗纠纷申请仲裁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婚恋交友App中结识自称留学顾问的李某。对方以'教育投资可获高额返利'为由,诱导其缴纳3万元培训费。后李某冒充公检法人员谎称其涉嫌洗钱,要求提供手机验证码以便'解除冻结',张某某在微信中分三次转账约3.5万元。资金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流转至境外,李某账号于2024年7月被平台封停时,张某某已损失全部款项。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公司未履行平台监管责任导致损失,被申请人称系个人诈骗行为与公司无关。核心争议在于平台是否因未及时封停涉案账号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三次质证,申请人提交了聊天记录截图、转账凭证及资金流向明细。被申请人辩称已尽到审核义务,但无法说明为何李某账号在诈骗期间未被发现异常。仲裁员依据《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要求平台提供风控系统日志,发现其存在延迟响应机制漏洞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因未及时识别并封停涉诈账号,需承担30%的补充赔偿责任,退还张某某1.05万元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12条平台实名核验义务;《民法典》第1198条未尽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

【分析启示】平台需完善异常账号监测机制,用户遭遇诈骗应立即报警并保存完整通讯记录。本案警示:即使非直接诈骗者,若存在管理过失也可能承担相应责任

分类:教育培训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