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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领导诈骗虚拟币3.5万元被追缴

【标题】冒充领导诈骗虚拟币3.5万元被追缴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因学历提升需求遭遇电信诈骗,涉案金额约3.5万元,案发时间为2024年某月,地点位于某地。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接到自称公司领导的陌生电话,以'学历提升项目'为由要求其将培训费用转入虚拟币账户。对方伪造内部文件,通过社交软件发送虚假合同,并以'需验证身份'为由索取验证码。张某某未核实对方身份,通过第三方平台将3.5万元转入指定虚拟币账户,后发现对方实为诈骗团伙。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系被冒充领导诈骗,要求追缴违法所得;公司辩称交易系员工自主操作,且未签署相关协议,不承担赔偿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通话记录、虚拟币转账凭证及监控视频作为证据。公司未能提供有效反驳证据,仲裁委认定诈骗行为与虚拟币转账存在直接因果关系。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确认诈骗行为成立,责令公司配合公安机关追缴违法所得,并赔偿张某某实际损失。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12条;《民事诉讼法》第64条举证责任规定

【分析启示】警惕陌生来电要求转账及验证码,教育培训类骗局常以'提升资质'为名实施诈骗。建议通过官方渠道核实信息,发现异常立即报警,避免脱离正规平台交易。

分类:教育培训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