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充3.5万虚拟币遭冒充招聘诈骗
【标题】学生充3.5万虚拟币遭冒充招聘诈骗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某高校学生,在某科技有限公司应聘岗位期间遭遇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电商平台看到某科技有限公司招聘兼职信息,经电信电话联系后,对方以需缴纳保证金为由要求其通过网贷平台提现3.5万元并转入指定虚拟币账户。张某某按指示操作后发现该账户异常,多次联系所谓的招聘人员未果,后发现该公司未实际存在该岗位,且涉案APP存在虚假宣传记录。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冒充招聘人员、虚构岗位的欺诈行为;公司辩称系张某某自行操作导致损失,且未收到任何款项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了网贷提现记录、虚拟币转账凭证、与冒充招聘人员的通话录音及APP截图等证据。公司虽否认涉案账号关联性,但无法提供有效反证,仲裁庭认定张某某提供的证据链完整且具有高度关联性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于15日内返还张某某全部充值款项3.5万元及利息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法律后果
【分析启示】网络求职需核实企业资质,警惕'保证金'等异常要求。平台应加强审核,发现虚假账号及时封停。遭遇诈骗应第一时间保存证据并向公安机关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