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假公检法骗钱案
【标题】婚恋平台假公检法骗钱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婚恋交友平台结识自称公职人员的李某,后被要求转账至所谓'安全账户',涉事金额约3.5万元。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某科技有限公司旗下婚恋APP上与李某建立恋爱关系。李某以'内部调查'为由,伪造公检法文件要求张某某将3.5万元转入'安全账户'以保全财产。张某某通过短信截图发现对方提供的执法单位信息造假,遂向平台举报并报警。平台未及时采取风控措施,导致诈骗行为持续23天,最终李某使用非本人账户接收款项。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平台未核实李某身份导致被骗,要求全额追回损失;平台辩称仅提供交友服务,未参与资金往来,且李某账户为第三方支付平台账户,非平台直接控制。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短信截图等电子证据,平台仅提供用户注册协议。经技术核查,李某提供的执法单位电话号码属虚假信息,平台风控系统未对异常账户进行拦截。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70%赔偿责任,张某某因未尽核实义务承担30%损失。
【法律依据】依据《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30条及《民法典》第1165条,平台对用户身份审核义务与用户自身防范责任的划分标准。
【分析启示】婚恋交友需警惕'执法'类话术陷阱,平台应加强实名认证与异常行为监测,受害人应及时保存聊天记录等电子证据并向公安机关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