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被冒充公检法要求屏幕共享诈骗案
【标题】老年人被冒充公检法要求屏幕共享诈骗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72岁)与某科技有限公司网络诈骗纠纷案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某社交平台添加所谓'教育顾问'微信好友,对方谎称能操作教育培训考试包过。在取得信任后,要求其下载某科技公司开发的涉案APP并进行虚拟币转账。期间通过视频通话诱导开启屏幕共享功能,谎称需实时监控操作流程。APP后被平台下架,张某某无法申请退款导致损失约3.5万元。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虚假宣传和诱导转账行为构成诈骗,公司辩称仅提供平台服务且已配合下架APP。双方争议焦点在于公司是否参与诈骗话术设计及是否存在诱导用户脱离平台交易的过错。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三次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了与客服的聊天记录、屏幕共享操作截图及APP下架公告。公司仅提供后台日志证明未主动推送诈骗话术。仲裁员重点审查了APP功能设计与用户交互流程,认定存在诱导用户绕过平台风控的漏洞。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未履行平台审核义务,对用户脱离平台交易导致损失存在管理责任,裁决退还部分款项并赔偿精神损失费。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欺诈赔偿)、《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第15条(平台审核义务)
【分析启示】本案警示网络平台需强化用户身份核查,老年群体应警惕'考试包过'话术陷阱,发现异常转账应立即冻结账户并报警。维权时应注意保留与平台的沟通记录及交易凭证,避免因脱离正规渠道导致证据链断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