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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贷款专员骗钱案

【标题】婚恋平台贷款专员骗钱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婚恋平台诈骗纠纷,申请劳动仲裁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婚恋平台结识自称贷款专员的李某,对方以可办理高额贷款为诱饵,要求其通过支付宝转账约3.5万元作为入金保证金。张某某按指示完成转账后,李某失联。平台未提供有效监管证据,资金流向无法追溯。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平台未尽审核义务需担责;平台称李某为第三方,平台仅提供信息匹配服务,不承担诈骗后果。双方对是否存在还款意愿产生争议。

【仲裁过程】仲裁庭审中,张某某提交支付宝转账记录与平台客服对话截图,平台仅提供模糊的用户协议。仲裁委要求平台说明资金流向,但其以用户隐私为由拒绝提供完整银行流水。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平台未履行合理审核义务,判决其承担30%赔偿责任,张某某因未核实对方资质需自行承担70%损失。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195条网络服务提供者侵权责任;《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诈骗行为处理规定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需完善实名认证与资质核查机制,用户应警惕高息贷款陷阱。遭遇诈骗应第一时间保留转账凭证、聊天记录等证据,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启动民事维权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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