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用户遭虚假培训诈骗3.5万元仲裁胜诉
【标题】婚恋平台用户遭虚假培训诈骗3.5万元仲裁胜诉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婚恋平台用户,被某科技有限公司以教育培训名义诈骗,涉案金额约3.5万元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婚恋社交平台认识自称教育顾问的李某某。对方以'教育补贴中奖'为由,诱导其在某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课程,声称可获3.5万元现金奖励。张某某按指示将2万元转入指定虚拟币账户,后发现该平台无实体办公地点且无法提现,遂向仲裁委申请仲裁要求返还资金。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虚假宣传和欺诈行为,要求全额返还3.5万元;公司辩称系个人诈骗行为,且资金已转为虚拟币无法追回,主张合同无效但拒绝返还
【仲裁过程】仲裁过程中,张某某提交微信转账记录、平台注册信息截图、通话录音等电子证据。公司未能提供有效反证,仲裁委要求其说明资金流向,但公司拒绝配合。根据《电子签名法》确认电子证据真实性后,仲裁委认定公司存在虚构培训资质行为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应向张某某返还2万元培训费用,并承担相应利息
【法律依据】依据《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可撤销合同的规定,《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31条关于涉案资金及时返还的条款,以及《电子签名法》第十六条关于电子证据效力认定规则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需强化用户资金安全提示,个人勿轻信'中奖'话术转账。遭遇虚拟币资金冻结应立即报警,保存微信聊天记录等电子证据时应注意取证合法性,及时申请证据保全防止关键证据灭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