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冒充老师骗3.5万元被追偿
【标题】婚恋平台冒充老师骗3.5万元被追偿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添加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为好友,后被以征信修复为名实施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婚恋平台结识自称金融顾问的李某。对方以能修复征信为由,诱导张某某投资某理财产品。通过电话联系及要求开启屏幕共享,李某获取张某某银行账户信息并骗取约3.5万元现金。张某某发现被骗后申请紧急止付,但因错过银行流水核实窗口未能成功拦截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冒充投资老师实施诈骗要求全额退款;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未直接参与资金往来且无履约能力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婚恋平台聊天记录及转账凭证,要求某科技有限公司说明用户管理责任。公司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已履行平台审核义务,张某某提交的通话录音显示其多次要求对方提供资质证明未果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平台监管责任,先行垫付2.8万元损失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12条民事权益保护;《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31条平台审核义务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需强化用户身份审核,受害人应留存完整证据链。发现被骗后需同步报警并保存银行流水等关键证据,避免错过止付时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