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遭冒充招聘人员诈骗要求退费
【标题】学生遭冒充招聘人员诈骗要求退费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培训学员,因教育培训合同纠纷申请仲裁,主张被虚假招聘诈骗损失约3.5万元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报名参加线上编程培训课程。期间收到自称'公安局办案人员'的QQ好友请求,对方以张某某账户异常为由要求缴纳保证金。诱导其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向'某教育咨询中心'账户转账2.8万元,后发现该账户系多级拆分的虚拟账户,实际收款方为境外个人。公司虽未直接参与诈骗,但未及时核实异常账户信息,导致学员损失扩大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未履行告知义务及未及时处理账户异常的过错;公司辩称已尽到培训服务义务,账户异常系学员自行操作所致,且未收到任何诈骗资金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了第三方支付平台的交易流水及QQ聊天记录,确认资金经四次拆分转至境外。公司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其已履行风险提示义务,且对学员账户异常未采取必要核查措施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退还培训费用2.1万元,驳回其余诉求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8条经营者义务;《民事诉讼法》第64条举证责任分配
【分析启示】警惕'公检法'名义诈骗陷阱,教育培训合同应明确违约责任条款。企业需建立账户异常预警机制,学员应留存完整支付凭证及沟通记录,发现被骗立即冻结资金并报警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