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被冒充对象骗贷款网购资金被追缴
【标题】学生被冒充对象骗贷款网购资金被追缴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某高校在校学生,因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电商平台遭遇婚恋诈骗,导致个人财产损失,向仲裁委申请追缴违法所得。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电商平台注册账号时,被冒充婚恋对象的李某以恋爱为名骗取信任。李某要求张某某提供身份证、银行卡等个人信息,并虚构投资理财需求诱导其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申请贷款。张某某在贷款审批通过后,按指示在网贷平台提现约3.5万元并转账至李某指定账户。李某随后通过多笔快速转账方式转移资金,导致张某某错过72小时紧急止付窗口,最终造成损失。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通过伪造身份骗取贷款及网购资金,要求追缴违法所得;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平台仅提供技术服务,未参与诈骗行为,且贷款审批流程符合规定。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聊天记录、贷款合同、银行流水等证据,证明李某通过虚构婚恋关系获取个人信息并实施诈骗。某科技有限公司承认平台存在用户身份审核漏洞,但主张资金流转与平台无关。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李某虚构婚恋关系骗取贷款及网购资金的行为构成诈骗,某科技有限公司因未尽实名认证义务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裁决追缴违法所得约3.5万元。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民事诉讼法》第67条关于证据规则的条款;《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9条关于个人信息保护的内容。
【分析启示】网络婚恋诈骗多利用信息不对称实施,平台应强化用户身份核验。遭遇类似骗局应立即报警并保存转账记录、聊天截图等证据,避免错过止付时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