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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平台二维码收款诈骗案

【标题】虚假平台二维码收款诈骗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投资理财诈骗引发争议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某社交平台接触到某科技有限公司推广的'稳赚理财'项目。平台宣传年化收益率达15%,承诺零风险。张某某扫描提供的二维码向指定账户转账约3.5万元后,被要求提供手机验证码以'激活账户'。后发现该公司并无实际经营资质,资金流向不明,遂向仲裁机构申请维权。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理财项目骗取验证码构成诈骗;公司辩称系正常投资流程,验证码仅用于验证身份,且未实际占有资金。双方就是否存在非法占有目的及平台真实性产生重大分歧。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了聊天记录截图、二维码付款凭证及平台宣传资料。公司仅提供所谓'合作方证明',但无法说明资金去向。经核查,该公司注册地址为虚构,财务人员王某承认曾参与设计诈骗话术,但否认非法占有目的。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该公司通过虚构平台实施诈骗,要求退还全部投资款并支付同期银行存款利息。因部分证据链存在瑕疵,未支持张某某主张的额外惩罚性赔偿。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结合《民法典》第148条、第157条关于欺诈行为及民事责任的相关条款

【分析启示】投资理财需核实平台资质,警惕'高收益低风险'话术。涉及资金转账应保留完整聊天记录及支付凭证,发现异常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本案提示:验证码泄露可能成为诈骗关键环节,建议设置支付限额并启用二次验证

分类:贷款征信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