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虚假贷款诱导投资遭骗
【标题】婚恋平台虚假贷款诱导投资遭骗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平台遭遇某科技有限公司贷款诈骗案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婚恋交友平台结识自称某科技有限公司金融顾问的李某。对方以可办理无抵押贷款为由,诱导张某某下载该公司APP并缴纳保证金。在贷款审批通过后,李某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分五次将约3.5万元转入张某某账户,随后以'资金多级拆分'为由要求其继续转账。期间多次发送伪造的贷款合同和短信截图,最终导致张某某账户被冻结无法提现,遂向仲裁委申请维权。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贷款资质实施诈骗,公司辩称系用户自行操作导致损失。争议焦点在于平台是否构成虚假宣传及资金拆分行为的法律性质认定。
【仲裁过程】仲裁过程中,张某某提交了与李某的聊天记录、第三方支付凭证及伪造合同截图。公司仅提供内部审批流程文件,未能出示贷款真实业务数据。仲裁委确认平台存在脱离正规金融渠道的违规操作,并认定资金拆分行为具有明显诈骗特征。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退还全部投资款项并赔偿维权损失费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欺诈行为效力认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虚假宣传赔偿规则
【分析启示】婚恋交友场景中需警惕金融陷阱,投资前应核实平台资质。遭遇资金冻结应及时固定证据,通过行政投诉和司法途径双重维权。第三方支付留痕可作为关键证据,但需注意资金流转的合法性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