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被虚假客服诱导充值3.5万难追回
【标题】学生被虚假客服诱导充值3.5万难追回
【基本信息】张某某(学生)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网络购物纠纷引发仲裁,案由涉及电信诈骗及合同效力争议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电商平台购物后遭遇订单异常问题。通过QQ联系自称平台客服的人员,对方以征信修复为由推荐下载'某金融服务'APP。在未核实真实身份情况下,张某某分三次向该APP账户转账合计约3.5万元。后发现平台无法提现且APP无法登录,遂向仲裁委申请维权。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客服身份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转账款项;公司认为双方存在合同关系,张某某未按流程操作导致损失,应属民事纠纷。争议焦点在于是否存在诈骗行为及合同效力认定。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进行证据交换,张某某提交了QQ聊天记录、APP界面截图及转账凭证等电子数据。公司对证据真实性提出异议,但未能提供有效反证。仲裁员结合电子数据固定情况及客服身份核实难度,对案件事实进行综合认定。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存在冒充客服人员诱导充值的过错,但因张某某未能完全证明对方诈骗故意,且部分转账行为存在自主决策因素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民法典》第144条、第157条关于无效合同及民事责任的条款;《民事诉讼法》第67条电子数据证据规则
【分析启示】网络交易需严格核实对方身份,警惕'征信修复'等话术陷阱。遭遇虚假客服诱导时应立即停止转账并留存证据,可通过报警及平台投诉多途径维权。电子数据固定要确保完整性与连续性,建议使用时间戳工具保存聊天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