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人员网购低价保健品被骗3.5万元
【标题】退休人员网购低价保健品被骗3.5万元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退休人员;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网络平台运营企业;案由为网络购物诈骗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电商平台,以远低于市场价的价格购买某保健品。对方要求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转账后,以'验资'为由要求提供手机验证码,并声称需现金交付才能激活产品功效。张某某按指示操作转账3.5万元后,发现对方冒充其子女名义联系,称需支付'医疗保证金'。平台虽提供交易记录,但未保存完整聊天记录,且资金流向显示款项转入个人账户。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被申请人未尽审核义务导致诈骗,要求全额退款;被申请人称已履行平台责任,无法核实用户与交易对手关系,主张仅提供交易平台不承担连带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调取平台后台数据,确认交易对手使用伪造身份信息。申请人提交的监控视频显示客服人员使用其子女头像进行诱导,被申请人未能提供有效反证。庭审中双方就'平台是否应审查交易对手资质'展开辩论,仲裁员重点审查了资金流向与异常交易行为的关联性
【仲裁结果】裁决被申请人退还购货款2.8万元并赔偿合理维权费用,剩余款项因证据不足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195条网络服务提供者侵权责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欺诈赔偿
【分析启示】网络交易需核实对方资质,发现异常应立即冻结资金。平台虽非直接侵权方,但应对交易对手身份进行必要审查。遭遇类似情况应第一时间保存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必要时向公安机关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