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张某某遭遇虚假贷款诈骗3.5万元案

张某某遭遇虚假贷款诈骗3.5万元案

【标题】张某某遭遇虚假贷款诈骗3.5万元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因急需资金通过电话联系某科技有限公司,对方以办理贷款为名要求提供个人信息并支付费用,后发现系骗局引发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市商业街遭遇自称银行客服的人员,以可快速办理贷款为由要求其提供身份证、银行卡等个人信息。对方通过微信转账方式收取约3.5万元服务费后,以需进一步核实征信为由要求继续转账,张某某察觉异常后终止操作并报警。警方调取银行流水显示该账户存在多笔类似交易记录,初步认定为诈骗团伙作案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使用虚假身份实施诈骗,要求全额退款并赔偿损失;公司辩称系正常业务咨询,费用为市场价且已提供服务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微信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银行流水作为证据。公司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但无法说明业务真实性。仲裁员结合资金流向及行业惯例认定存在欺诈行为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退还全部服务费用并赔偿维权支出,同时认定该行为构成刑事犯罪,建议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结合《民法典》第1165条侵权责任条款

【分析启示】高危人群应警惕线下贷款诈骗陷阱,办理业务前务必核实资质并保留完整证据链,发现被骗应立即报警并申请仲裁维权

分类:贷款征信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