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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冒充政府骗取个人信息被判赔

【标题】婚恋平台冒充政府骗取个人信息被判赔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网络诈骗案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平台结识自称公安人员的李某。对方以需注销网贷账户为由,要求张某某提供身份证、银行卡等个人信息,并通过二维码收取约3.5万元'保证金'。后张某某发现李某实为某科技有限公司注册的虚假账号,平台未及时封停涉案账户导致损失。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冒充公职人员实施诈骗,要求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公司辩称已履行平台审核义务,李某行为属个人操作,平台无过错。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平台未封停账号的证据;公司提供平台审核流程说明但未出示李某身份核实记录。仲裁员重点审查了二维码收款与平台账户关联性。

【仲裁结果】认定公司未有效履行平台监管责任,需对李某的诈骗行为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民法典》第1195条网络服务提供者侵权责任条款

【分析启示】平台应完善实名认证与异常账号监控机制,用户需提高警惕避免泄露敏感信息,发现诈骗及时保存证据并向平台及公安机关举报

分类:贷款征信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