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业人员遭虚假APP诱导投资被骗3.5万元
【标题】待业人员遭虚假APP诱导投资被骗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因待业被某科技有限公司以虚假教育培训名义诱导投资3.5万元,引发诈骗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某社交平台添加自称某教育机构招聘人员的李某为好友。李某以提供教育行业投资机会为由,诱导张某某下载名为'智学通'的虚假APP。该APP界面仿冒正规教育平台,通过伪造合同协议承诺高额回报。在李某要求开启屏幕共享功能后,张某某分三次现金交付共计约3.5万元投资款。后发现该机构无实际业务资质,且APP内课程均为虚构,遂于2024年8月向公安机关报案。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培训项目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投资;公司辩称系双方自愿签订投资协议,且APP操作记录可证明交易真实性。核心争议在于电子证据是否能证明公司欺诈行为,以及现金交付是否构成有效合同履行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进行证据交换,张某某提交了与李某的聊天记录、APP界面截图及转账凭证,但未能完整呈现屏幕共享过程。公司对电子证据真实性提出质疑,主张应以书面合同为准。经司法鉴定,APP确实存在伪造注册信息的情况,但无法确认具体操作人员身份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存在伪造资质行为,但因张某某未能提供完整证据链证明直接因果关系,且现金交付缺乏转账记录,酌情支持部分诉求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民事诉讼法》第64条关于证据规则的条款;《合同法》第52条关于合同无效的情形
【分析启示】待业人员应警惕'高收益投资'骗局,核实机构资质时需查验营业执照及培训许可。重要交易应通过银行转账保留凭证,避免现金交付。发现被骗后应立即固定证据,包括聊天记录、APP界面截图等电子数据,并注意报案时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