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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微信转账3.5万元遭精准诈骗

【标题】学生微信转账3.5万元遭精准诈骗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某高校在校生,通过某招聘平台与某科技有限公司接触,后遭冒充招聘人员的诈骗团伙诱导转账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校园招聘活动中添加了自称某科技有限公司HR的微信好友。对方以高薪兼职为诱饵,要求其下载虚假招聘APP并开启屏幕共享功能。在共享过程中,诈骗分子通过伪造的工资到账界面诱导张某某向指定账户转账约3.5万元。后张某某发现对方实为电信网络诈骗团伙,遂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调取监控视频发现,诈骗分子在要求开启屏幕共享时曾伪装成线下面试场景,诱导张某某在某商圈现金交付部分款项。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虚假宣传及未履行告知义务,要求追缴全部违法所得;公司辩称仅提供招聘信息,未参与具体诈骗行为,且张某某未签订任何劳动合同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进行证据交换,张某某提交微信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监控视频作为证据。公司方主张张某某提供的证据无法形成完整证据链,且无法证明其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仲裁员结合监控视频中显示的公司注册地址与诈骗分子使用的企业名称,认定存在关联性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需配合公安机关追缴违法所得,但因证据链存在瑕疵,对张某某主张的双倍赔偿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刑事诉讼法》第52条证据规则;《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三条关于资金追缴的规定

【分析启示】求职者应警惕高薪兼职陷阱,核实企业资质时需查验营业执照与招聘信息一致性。本案中屏幕共享环节暴露出新型诈骗手段,建议平台加强实名认证,劳动者遇可疑情况应第一时间保留证据并报警处理

分类:电信网络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