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冒充公检法虚构安全账户骗取3.5万元

冒充公检法虚构安全账户骗取3.5万元

【标题】冒充公检法虚构安全账户骗取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劳动纠纷案,案由为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电商平台购物时被客服以'安全账户'为由诱导点击陌生链接,随后被要求添加'财务人员'微信。对方伪造公检法人员身份,谎称其涉嫌重大案件,以需缴纳保证金为由引导张某某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向某科技有限公司对公账户转账约3.5万元。转账后,张某某发现账户被他人冒用,立即报警并申请劳动仲裁。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欺诈行为导致损失,公司辩称账户非公司实际使用且与用工无关。双方对转账用途的合法性、是否存在合同关系及公司履约能力产生重大分歧。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了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平台截图,公司仅提供员工名单证明。经核验第三方支付流水,发现资金流向与公司业务无关,且平台域名属虚假注册。仲裁委认定公司未尽到用工管理责任,对冒用账户行为存在过错。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需返还张某某全部款项并承担维权费用,同时认定张某某未核实对方身份导致损失扩大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构成要件、《民法典》第148条欺诈行为效力规定及《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28条企业防范义务条款

【分析启示】企业应加强员工账号管理,警惕冒充公检法诈骗话术,建议劳动者核实对方身份及平台资质,发现异常立即冻结资金并报警维权

分类:投资理财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