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遭冒充领导诈骗损失3.5万元
【标题】学生遭冒充领导诈骗损失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诈骗纠纷案,张某某为在校大学生,某科技有限公司从事网贷业务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网贷平台申请贷款。某日接到自称公司高管的陌生电话,对方以'医疗养老项目急需资金'为由要求转账,谎称可帮助修复征信并提供合同协议。张某某信以为真,先后三次通过平台提现约3.5万元并转账给对方指定账户。后发现该'领导'实为诈骗分子,公司未履行合同义务且存在资金多级拆分、快速转移行为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欺诈行为导致其财产损失,要求追缴全部违法所得;公司辩称系个人行为且已履行合同约定,否认资金违规流转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了通话记录、转账凭证及伪造的合同协议,公司提供了平台操作记录但未说明资金去向。仲裁委调取银行流水发现资金经多级账户转移,最终认定公司存在监管失职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追缴违法所得2.8万元,剩余损失由张某某自行承担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民事欺诈;《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32条
【分析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