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科技公司虚构培训项目骗取3.5万元学费被仲裁追偿
【标题】某科技公司虚构培训项目骗取3.5万元学费被仲裁追偿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学员,被申请人公司从事在线教育培训业务,案由涉及合同诈骗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宣传在某地报名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缴纳约3.5万元费用后被要求点击指定链接办理贷款征信。公司工作人员以线下接触方式承诺可协助注销网贷账户,后通过银行卡转账方式将资金转入所谓'监管账户'。培训开始后,公司以各种理由拖延服务,期间通过支付记录向张某某返还少量利息,但拒绝退还本金,并将资金快速转移至关联账户。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公司虚构培训项目实施诈骗,要求全额退款;被申请人辩称系正常合同纠纷,称已提供培训服务并要求申请人配合后续流程。争议焦点在于是否存在虚构事实骗取财物行为及资金流向合法性
【仲裁过程】仲裁过程中,申请人提交了缴费凭证、聊天记录截图、账户注销证明等证据,申请对资金流向进行追踪调查。被申请人虽提供部分培训材料,但无法说明资金使用明细。仲裁委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支付记录进行核查,发现资金被转入多个关联企业账户且无合理用途说明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被申请人存在虚构培训项目、伪造征信服务等欺诈行为,裁决退还全部培训费用并赔偿利息损失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民法典》第148条关于以欺诈手段订立的合同可撤销的规定,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关于欺诈赔偿的条款
【分析启示】警惕教育培训机构以征信服务为名实施诈骗,建议学员核实机构资质并保留支付凭证。发现资金异常转移应立即报警,通过支付记录追踪和资金流向审计固定证据,及时主张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