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婚恋平台被骗转虚拟币遭起诉
【标题】学生婚恋平台被骗转虚拟币遭起诉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高校学生,被某科技有限公司开发的虚拟币投资平台诈骗,案由涉及婚恋交友平台虚假宣传及电信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婚恋交友平台认识自称贷款专员的李某。李某以高收益低风险为诱饵,引导张某某下载某科技有限公司开发的涉案APP进行虚拟币投资。通过多次电话联系及伪造的收益截图,李某骗取张某某共计约3.5万元人民币。后该APP被监管部门下架,张某某发现平台无法提现且无任何备案信息,遂向公安机关报案。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平台及李某构成诈骗罪,要求全款追回;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仅提供技术平台,实际交易由用户自主完成,平台已履行审核义务
【仲裁过程】仲裁过程中,张某某提交了与李某的通话录音、APP界面截图及虚拟币转账凭证。某科技有限公司提出平台注册用户需实名认证且无法核实李某身份。仲裁委通过电子数据固定技术确认聊天记录真实性,并调取平台运营数据判定其未尽审核责任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返还张某某投资款2.8万元,剩余部分由公安机关追缴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民法典》第1165条侵权责任条款,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利用虚拟货币实施犯罪的司法解释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应强化用户身份核验义务,投资者需警惕高收益陷阱。电子数据固定成为追诉关键证据,建议通过公证云等平台留存聊天记录,发现平台违规应同步向网信办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