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冒充公职人员诈骗老人3.5万元案

冒充公职人员诈骗老人3.5万元案

【标题】冒充公职人员诈骗老人3.5万元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QQ接触某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以教育培训名义实施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社区群收到自称人社局工作人员的QQ消息,称其可通过该公司办理高收益职业技能认证,承诺三个月内获得政府补贴。该公司以'精准信息匹配'为由,要求张某某缴纳3.5万元培训费。张某某通过信用卡支付后,发现该公司APP于6月被下架,且无法联系到所谓工作人员,遂报案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冒充公职人员诈骗,要求全额退款;公司辩称系商业合作需预付费用,且已提供培训服务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银行流水及QQ聊天记录,发现该公司无教育培训资质,APP被平台通报下架。公司无法出示服务合同及培训成果,张某某提交的转账凭证显示收款方为个人账户而非公司对公账户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退还全部培训费用并支付法定利息,同时建议民政部门追缴违法所得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效力认定

【分析启示】警惕'政府合作'话术+高收益承诺的复合骗局,正规培训应查验资质证书,资金往来务必通过对公账户。发现被骗后应及时报警并保存转账记录、聊天截图等证据

分类:教育培训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