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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网购遭冒充公职人员骗3.5万

【标题】学生网购遭冒充公职人员骗3.5万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高校学生,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为直播带货平台,案由涉及网络购物诈骗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科技有限公司直播平台购物时,遭遇自称'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的骗子。对方以'政府合作项目'为由,诱导其下载伪造的'财政补贴申请系统APP',承诺投资1万元可获月收益800元。张某某按指示通过微信转账3次共计约3.5万元后,发现该APP无法登录且对方失联,遂向公安机关报案并申请仲裁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公司未核实主播身份、未提示投资风险导致受骗;公司辩称平台仅提供展示渠道,实际交易由主播个人操作,且已履行告知义务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质证,申请人提交了与'工作人员'的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伪造网站截图。公司虽否认主播身份造假,但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已履行风险提示义务。仲裁员结合直播平台审核机制漏洞,认定公司存在管理过失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退还款项2.8万元并支付违约金1500元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欺诈赔偿规定;《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25条平台审核义务条款

【分析启示】直播购物需警惕'政府合作'等话术陷阱,平台应完善主播身份核验机制。发现异常应立即保存证据并向公安机关报案,避免因过期证据导致维权困难

分类:网络购物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