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用户被虚假APP诈骗损失追缴
【标题】网购用户被虚假APP诈骗损失追缴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诈骗纠纷申请仲裁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某招聘平台应聘家政服务岗位,被自称公司人事的李某以缴纳培训费为由诱导下载某科技有限公司注册的虚假招聘APP。李某伪造公司文件要求张某某通过APP转账约3.5万元,后张某某发现该APP无法正常登录且账户异常,但因错过紧急止付窗口导致款项被转走。李某实际为个人,与某科技有限公司无关联。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需追缴违法所得,公司辩称未授权第三方使用企业账户且已配合警方调查。双方对电子证据真实性及平台责任划分存在争议。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三次质证,确认APP截图与转账记录的关联性。公司提交的所谓'授权文件'被鉴定为伪造,张某某提供的聊天记录显示对方多次使用公司名义进行诈骗。仲裁委要求平台提供交易监控数据,发现该账户脱离平台交易系统独立操作。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70%追偿责任,返还约2.45万元违法所得,驳回剩余诉求。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劳动法》第50条关于工资支付的条款,《电子签名法》第16条关于电子证据效力的认定
【分析启示】求职者应通过正规渠道核实企业信息,警惕要求下载非官方APP的转账行为。平台需完善实名认证机制,对异常交易及时预警。遭遇诈骗应立即报警并保留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电子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