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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某遭婚恋平台诈骗损失3.5万元获赔

【标题】张某某遭婚恋平台诈骗损失3.5万元获赔

【基本信息】张某某(68岁退休教师)因婚恋交友平台遭遇电信网络诈骗,涉案某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虚假招聘APP已被下架,案件涉及第三方支付平台及线下场景资金流转问题。

【事实背景】2024年4月,张某某通过某婚恋交友平台结识自称'某公司人事'的李某。对方以'内部中奖'为由诱导下载伪造的招聘APP,声称需缴纳3000元保证金可获得'高薪工作'。张某某先后转账5次共计约3.5万元,后发现APP无法提现且被平台下架,遂向公安机关报案。诈骗分子通过短信链接引导操作,期间以'紧急止付'为由要求其配合转账流程。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平台未核实身份导致被骗,要求全额赔偿损失;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APP已下架无法追回资金,且未直接参与诈骗;第三方支付平台称已履行资金监管义务。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APP界面截图,平台承认未对用户资质进行有效审核。公司方提出张某某存在轻信他人过错,支付平台提交风控日志证明已拦截异常交易。仲裁员结合《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认定平台责任。

【仲裁结果】仲裁委判定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平台承担次要责任,第三方支付机构已冻结涉案资金,最终支持返还张某某2.8万元损失。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165条侵权责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欺诈赔偿;《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14条平台审核义务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应强化用户身份核验,警惕虚假招聘诈骗陷阱。老年人需提高防诈意识,遇'中奖''高薪'等话术应核实资质。第三方支付机构应完善异常交易预警机制,发现可疑资金流动应及时冻结。

分类:电信网络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