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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客服诈骗保证金未返还

【标题】婚恋平台客服诈骗保证金未返还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因社交平台遭遇冒充客服人员的诈骗案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某社交平台添加自称某科技公司财务客服的账号。对方以办理贷款征信为由,要求其缴纳贷款保证金3.5万元,并承诺垫付后可返佣。张某某通过银行卡转账支付保证金后,被要求开启屏幕共享验证资金流向,随后发现账户资金被快速转出。期间对方多次发送伪造的短信截图,声称已提交征信材料需等待审批。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系被冒充客服人员诈骗,要求公司全额返还保证金;公司辩称员工未核实对方身份导致被骗,且已告知需通过正规渠道办理贷款业务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调解时,张某某提交了与假客服的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短信截图。公司承认平台存在员工账号被盗用情况,但强调需证明诈骗与公司存在直接关联。经比对聊天记录时间线,确认诈骗行为发生于公司工作时间及办公设备上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承担70%责任,返还张某某2.45万元保证金,剩余部分由张某某自行承担

【法律依据】根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结合《民法典》第1165条过错责任原则,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条款

【分析启示】婚恋交友场景中需警惕贷款类诈骗,建议通过正规渠道办理业务。公司应加强员工账号管理,防范内部人员信息泄露。遭遇资金损失应及时报警并保留完整证据链

分类:贷款征信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