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被冒充公检法诈骗3.5万元遭追责
【标题】员工被冒充公检法诈骗3.5万元遭追责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劳动纠纷案,案由为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QQ群接收到自称某公安机关人员的对话,对方以'考试包过'为由要求其缴纳3.5万元保证金。张某某在未核实对方身份情况下,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向指定账户转账。后发现该账户为某科技有限公司关联企业,且该公司存在资金跨境流转记录。公安机关调查发现该公司并无相关资质,且其官网截图显示虚假服务信息。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精准信息诈骗及冒充公检法人员行为,要求全额返还3.5万元;公司辩称员工未尽核实义务,且转账行为与企业无关,但无法证明账户资金流向与自身无关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三次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QQ聊天记录、支付凭证及网站截图等证据,公司仅提供内部财务记录。仲裁员要求公司说明账户冻结原因,其解释与资金流向证据矛盾,未形成完整证据链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存在虚构资质、伪造公检法身份的欺诈行为,但因员工未履行基本核实义务,酌情判定公司承担70%责任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民法典》第148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思表示实施民事行为
【分析启示】劳动者应警惕'保证金''包过'等话术陷阱,核实对方身份资质;企业需规范第三方支付管理,防范员工利用平台实施诈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