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业人员遭遇客服诈骗培训费
【标题】待业人员遭遇客服诈骗培训费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待业人员,被某科技有限公司以教育培训名义实施电信网络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招聘平台看到某科技有限公司的'职业培训'广告,对方冒充客服人员声称可提供内部就业资源。在视频通话中要求安装屏幕共享软件,通过伪造培训课程界面骗取信任。随后以'支付保证金'为由发送二维码收款3.5万元,期间多次要求提供手机验证码并谎称系统验证需要。资金到账后对方失联,张某某发现账户异常后报警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公司虚构培训项目实施诈骗,要求全额退款;公司辩称系双方自愿交易,且已提供培训服务。核心争议在于是否存在虚构事实、是否构成诈骗及资金流向合法性
【仲裁过程】仲裁庭依职权调取银行流水及通讯记录,申请人提交短信截图、转账凭证及屏幕共享软件使用记录。公司未能举证培训服务实际履行情况,仲裁员就'虚假培训项目'及'验证码泄露风险'进行重点质证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退还培训费用3.5万元并赔偿维权损失5000元,认定其通过虚构培训项目及获取验证码手段构成诈骗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犯罪。《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25条明确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非法提供个人验证码
【分析启示】求职者应警惕'内部资源'等话术陷阱,培训类交易务必签订书面协议。发现资金异常应立即冻结账户并报警,保留所有通讯记录作为证据。企业不得利用平台进行虚假宣传,否则将承担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