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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用户遭冒充领导诈骗3.5万元

【标题】网购用户遭冒充领导诈骗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电信网络诈骗产生纠纷,案由涉及冒充身份及虚拟币转账骗取财物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电商平台购物时,收到自称公司高管的短信要求其转账3.5万元至虚拟币账户以修复征信。对方伪造领导微信头像及聊天记录,诱导其提供银行卡验证码,导致资金通过虚拟币通道被转走。张某某事后发现异常,报警并申请案件串并调查,发现该诈骗行为系团伙作案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其转账系受骗所致,要求追回款项;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无法核实转账真实性,认为用户应自行承担验证码泄露风险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了电商平台订单记录、虚拟币转账凭证及伪造聊天记录截图,公司未能提供有效反证。仲裁委通过调取平台风控日志,确认诈骗账号存在多起类似操作记录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70%责任,赔偿2.45万元,剩余部分由张某某自行承担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165条侵权责任;《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22条身份冒用规制

【分析启示】网络交易应严格验证身份信息,遭遇类似骗局需及时保存证据并报警。平台方应加强风控措施,用户需警惕'征信修复'等话术陷阱

分类:电信网络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