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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高收益理财骗局受害者追缴损失

【标题】婚恋平台高收益理财骗局受害者追缴损失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网络诈骗纠纷案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结识自称金融从业者李某。李某以'高收益低风险'为噱头,推荐某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理财项目,声称可日赚利息。张某某多次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向该平台账户转账,累计约3.5万元。后发现李某实为冒充公检法人员的诈骗团伙成员,平台已注销账户并转移资金。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平台未核实用户身份即提供理财服务,存在监管失职;平台辩称已履行告知义务,用户自主操作且未提供直接转账证据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婚恋平台用户注册资料、聊天记录截图及支付凭证,确认李某使用虚假身份注册并伪造专业资质。平台未能提供有效风控措施证明,张某某提交的转账记录与平台账户关联性获认可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返还投资款并赔偿维权损失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165条: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有欺诈行为的,需承担惩罚性赔偿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应强化用户身份核验义务,投资者需警惕'高收益'话术陷阱,发现异常应立即冻结资金并报警,保留电子证据是维权关键

分类:投资理财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