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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某被QQ冒充政府人员骗3.5万元

【标题】张某某被QQ冒充政府人员骗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因旅游出行项目遭遇诈骗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工作群收到自称某政府部门工作人员的QQ消息,以旅游出行项目需缴纳保证金为由,要求其通过二维码向所谓'安全账户'转账。对方伪造政府文件截图,诱导张某某在APP上操作转账流程,后通过伪造的平台信息引导其多次转账,合计约3.5万元。资金到账后,对方以'项目审核'为由要求张某某继续转账,最终账户被快速转移资金并失联。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未尽安全告知义务导致被骗,要求全额赔偿;公司则称该交易属个人行为,且未收到任何相关通知,不认可转账与公司有关联。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QQ聊天记录、二维码收款凭证及APP操作截图,公司质疑电子证据真实性。经核查,平台信息存在伪造痕迹,但无法完全确认对方身份,仲裁委要求补充第三方平台调取记录,最终结合证据链完整性认定部分责任。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承担部分赔偿责任,退回张某某2.1万元,其余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165条(过错责任)、《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14条(电子数据真实性认定)

【分析启示】警惕冒充公职人员诈骗手段,核实对方身份时应通过官方渠道确认。企业需完善信息安全管理机制,员工遇异常转账应立即停止并报警。电子证据需结合第三方平台信息形成完整证据链,避免单方证明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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